邹碧华,江西奉新人,汉族,高级法官,华东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市第九届青联委员、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2006年当选“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上海市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曾任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投身司法事业26年,2014年12月,他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终年47岁。在司法改革中,他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理念,开创了综合诉讼平台,编写各类司法书籍,首创国内法院工作新机制,为整个上海乃至全国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第一章 公正为民、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崇尚法德
一、司法为民,良知法律人
邹碧华,用毕生贡献诠释着"一名良知法官"的模样。他勇于担当司法体制改革先锋,是依法治国大环境下司法改革的斗士,是法院干警学习的典范。他用生命厚度践行着"司法为民"宗旨。他激励着我们做法治时代的公正法官, 用实际行动宣扬"有数据、重事实"的工作理念。他勉励着我们胸怀理想,坚定信念,朝着自己的梦想努力奋斗。他是杰出法官的代表。为了追求公正,他敢于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挺身为弱者代言,开创了未成年人起诉亲生父母的先例,让一个无助的孩子坚强地活下去。为了追求公正,他不怕当法官中的“背徒”,在法官与律师的“暗战”中,旗帜鲜明地为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呼吁,并推动法院出台《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不仅被人们称为法官,更赢得了“法律人”的美誉。他用笔留给我们诸多理论学习的珍贵资料。邹院长对于知识的渴望热情感染着我,《要件审判九步法》、《基层法院可视化管理》等着作早已成为大家人手案头必备的一本参考书,我也重燃学习的欲望,争取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他用言行留给我们求真务实的工作方法和发展方向。法官作为时代的引领者、法治的守护人,有责任以其行动来践行和诠释这个时代的核心精神。邹碧华就是这样的法官,他的精神与时代精神高度契合。
二、正义公正,创新信息化建设
邹碧华为法院信息化建设和司法改革做出了突出贡献。他精湛的审判业务能力、敬业的工作态度、致力司法改革的进取担当,为构筑良性法律共同体的不懈努力为法官职业树立了标杆。邹碧华是正义与公正的化身。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到四中全会,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到《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已深深刻下了改革与法治的印记。公正是法治的根本,法官是公正的代表。邹碧华从成为法官的第一天起,就恪守着“做一个有良知的法官”的承诺,他把自己称为“庭前独角兽”,因为在中国古代传说中,独角兽是正义与公正的化身。邹碧华是法治时代的公正法官,同时也是改革时代的先行者,他的精神是我们这个时代最宝贵的精神,也是激励后来者不断前行的力量。为了追求公正,他把学习作为毕生事业,在繁忙工作之余,研究不止,笔耕不辍,成为当代中国“学者型法官”“高素质法官”的杰出代表。邹碧华是改革创新敢于担当的法官。在司法改革全面进入深水区的当下,勇于担当、敢于创新,同时不怕承受由于改革而带来的种种压力,是新时代法官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各界自发以各种方式悼念、怀念、学习邹碧华形成了“邹碧华现象”,说明社会各界对高素质法官、对公平正义的强烈呼唤,对推动依法治国的强烈期盼。
第二章 学习邹碧华精神,做优秀基层法律服务者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对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干部要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忠诚敬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
一、点燃灯火,弘扬司法正能量
邹碧华同志在工作中敬业奉献、刚正不阿的态度,在生活中平易近人、乐于助人的品质,在事业上敢于创新、直面难题的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位法律人学习。在司法改革上,他总是充满激情,法官员额制改革、司法公开、审判流程信息化,他像一个孜孜不倦的改革布道者在上海为全国司改担当探路先锋。树立问题意识,弘扬改革精神,勇于直面和解决困难矛盾,用铁的肩膀扛起应该肩负的担子。邹碧华传递着点亮担当之光的火炬,把责任常记心中,在司改的道路上攻坚克难、砥砺前行。作为基层法律人员,在改革的大浪花中勇于创新,敢于创新,设身处地像对待亲人一样善待群众,树立群众无小事的理念。认真钻研工作业务,创新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的新方法,不断追求自己的法律职业梦想。邹碧华同志离开了我们,但是对于他最好的纪念便是继承,燃起他用生命点燃的灯火,将他一生为社会、为人民所作的努力和贡献,广泛宣传,大力弘扬,弘扬他信念坚定、忠诚于党的政治品质,心系群众、尽职尽责的公仆情怀,勇于创新、务实进取的敬业精神,克己奉公、敢于担当的崇高品格。对于我们基层社会工作者而言,学习邹碧华,我们要做什么? 我们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着力推进民生持续改善。在日常工作中要坚持为民,服务百姓。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我们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着力推进依法治市。在解决社区各种矛盾纠纷中,要始终坚持有法所依,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提升业务能力,创新信息管理
学习邹碧华,主要学习他敬业奉献的实干精神和改革先锋的情怀,宣扬他的社会正能量,这是精神层面的,而我们实际要做的,就是要立足岗位,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同时跟上时代的潮流,在改革的过程中提高自身素养和专业知识,逐步推进人民法院队伍建设。邹碧华生前主管法院的信息化工作。在这个信息化普及且发展迅猛的年代,信息工作工作的性质要求就决定了要不断学习,要不断更新知识血液。这项工作的好坏重要性也将直接影响到法院系统的司法改革、审判执行、法院管理,以及司法为民、司法公开等方方面面。 连日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邹碧华先进事迹经媒体广泛报道后,在社会上特别是政法干警中引起强烈反响。许多干警表示,要向邹碧华学习,学习他崇法尚德、坚守法治的精神,学习他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的品格,学习他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的情怀。邹碧华善待律师,为改善律师执业环境所做的种种努力,让律师界深受感动。对此,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吴世柱说:“邹碧华打破律师与法官的职业壁垒,从大局出发并身体力行维护律师尊严,倡导法律共同体,这本身就是最大的公平与公正。‘邹碧华精神’激励着包括自己在内的很多律师,为未来的法律共同体而努力。“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每个人都是历史,能让自己更完美一点,历史也会更完美一点”。是邹碧华同志最爱说的话,这也正是他对工作、对生活敢于担当、认真负责的写照。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不仅要认真学习邹碧华的精神,更要把邹碧华身上对工作敢于担当、认真负责的态度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调整工作心态,强化大局意识;摆正自身位置,深化服务观念;全面深入学习,切实履行好职责使命。邹院长给我们留下很多宝贵的精神财富。能否将他们永远传承和发展下去,这取决于我们的决心和执行力。毫无疑问,时代需要更多邹碧华式的好法官,他永远是支撑中国法官群体的脊梁,更是全国法官学习的榜样。
第三章 完善法院队伍建设
加强队伍建设是实现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长期来,各级人民法院始终高举旗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继承中发展、在开拓中前进,全面加强法院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为推动审判工作科学发展、促进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组织保证。
一、提升自我能力,争当改革先锋
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加快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改进工作。在新的形势和要求面前,人民法院更应该满足群众的期待,保障法律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责任更加艰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更加繁重。人民法院坚持“三个至上”为工作指导思想,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作为司法工作方针,是马克思主义法哲学在人民法院工作新时期、新形势下的具体表现形式。要以司法制度为前提,勇于司法改革,邹碧华曾说“改革,是一点点往前拱的”,他说“背着‘黑锅’前行,是改革者必须的修行”。它体现了当前中国司法改革最重要的特征。改革走到今天,能改的都改了,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留下的都是难解的困局。没有对司法改革深刻的体会是说不出这样的话的,而没有迎难而上、不计毁誉、甘背“黑锅”的改革精神,也同样说不出这样的话。人民法院队伍是中国特色社会司法改革的具体实践者、推动者,只有信仰马克思主义,坚定理想信念,才能够担当起这一历史责任。因此,要充分把握好法官干警的政治意识和素质,争当改革者,敢啃硬骨头,作为法院队伍建设的统领。
二、坚持以能力提升为实现途径,促进职能发挥
人民法院法官干警的司法能力和水平,直接关系到执法为民宗旨的实践成效,更关乎人民法院事业的顺利推进。只有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才能促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发展,为人民司法才能落到实处,理想信念的实践才更有支撑。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必须以能力提升为实现途径。当前,要着重在提升把握大局、把握群众工作、把握基本技能上下功夫。把握大局,保障发展是基于人民法院面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而主动应对,也就是我们通常所遵循的能动司法。而在当前所处的新时期,扎实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经济社会健康良性秩序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是人民法院必须具备的基本能力和职能作用,这是基于社会关系出现裂痕,司法的被动性来说的,可以说这是人民法院工作最主要的职责之一。履行这一职责,要求法官干警拥有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包括能做到使人民群众信赖、发现矛盾纠纷根源、工作方式容易接受、处理结果让人满意、最大限度实现和谐的能力。执法办案过程就是做群众工作的过程,只有做好群众工作,执法办案的效果才能真正显现,法官干警必须努力提升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为执法办案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保障。
三、必须努力提升基本技能
司法工作还是一项专门性的工作,讲求客观的稳定性和严密的逻辑性。从理论上讲,人民法院法官干警要具有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社会知识,具备用普通人的思维、运用法律去分析案件,这样才能使裁判在社会中有生命力。从司法实践上讲,要提升庭审驾驭、诉讼调解、法律适用、文书制作等方面的能力,这是法官必须具备的基本技能。法官拥有良好的基本技能,是人民法院案件意识的体现,要充分认识到法院执法办案不仅仅是三言两语、套用格式就可以完成,而是通过一件件案件彰显国家的司法权、规范社会行为、体现公平正义价值。邹碧华作为优秀法官,通过不断努力地学习,在他辛勤的耕耘下最终结出了硕果: “审判执行过程可视化”, “司法改革科学化”,“法官办案智能化”,“司法公开常态化”,“司法为民便捷化”,“审判管理精细化”,所以拥有一颗虚心好学的心对自我人格、知识储备等方面都有着决定性的作用,大到对一个国家的兴衰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那么,作为法律人,都应该像邹碧华学习,努力提升基本技能,多办案、办好案,提高业务能力。
作为一名法制建设工作的“燃灯者”,他将推动我国法制事业的进步作为自己的使命,并将它转化为一种强大的动力,并不惜“燃烧”自己,加班加点似乎成了工作的常态;单位工作的各个细节、各项大事他都看在眼里,放在心上;他始终将使命背在肩上,像朝圣者般虔诚地对待党,对待人民,对待司法事业,像纤夫一般带着使命感奋力前进。他的忘我精神,让他甘当一名“燃灯者”,用自己的努力为司法改革的道路照亮方向。他敢于担当,勇于向前,为法治中国的中国梦的实现增加色彩,邹碧华倒下了,我们该相信还将有千千万万个邹碧华式的人接过他手中的火把,不断增强自己的法治观念,坚守法治精神,为我国早日实现法治中国而一起敢于担当,奋力前行。
“法官当如邹碧华”,不只折射出邹碧华本人对法官形象的塑造,更是传递出邹碧华宝贵的精神财富对夯筑法官职业的引领和昭示作用。如果每一名法官都能以“邹碧华精神”来对照自己的职业生涯,努力探索业务知识,创新信息化管理,营造良好的法律氛围,吸引更多的人才来加入法律事业,推进法律队伍的建设,则公正可期、法治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