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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邹碧华,一个好法官,好党员,好干部

        李宵辉

        发布时间:2015-04-22 15:17:01


            2014年12月10日,邹碧华同志在工作中突发心脏病不幸因公殉职。碧华同志英年早逝,大家为之扼腕痛惜,追忆、缅怀不绝,“法官当如邹碧华”、“燃灯者邹碧华”成为全社会给予他的评价。最高人民法院追授他“全国模范法官”、中共上海市委追授他“上海市优秀共产党员”的荣誉称号。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称他为“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号召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干部要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向邹碧华同志学习。这样的殊荣前所未有,邹碧华当之无愧。“邹碧华精神”已经不仅仅是上海法院的宝贵财富,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他的精神已经成为全社会崇尚法治的象征。

            法官职业是神圣的,因为法官要代表国家做出裁判、解决纠纷;法官职业是辛苦的,因为它有高标准、严要求。司法实践中,邹碧华以自己为榜样,诠释了如何在新时期做一个好法官。

            法官要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邹碧华的母亲曾嘱咐他要做一个有良心的法官,母亲的这句话成为他一生的追求。他做到了。不管在法院里扮演哪个角色,他始终对当事人将心比心、人性办事。着名哲学家康德曾说过:“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个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另一个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一个没有良好品德的法官不能称之为法官,因为他不能保证天平的公正,亦不能赢得人民的信任。为此,法官要注重加强个人修养,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具备了高尚的道德情操,才能真正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

            法官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孟子曰“民贵君轻”,唐太宗李世明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民者政之本”。 邹碧华在到上海长宁法院担任院长不久,发现来访群众得不到妥善接待,于是他推出了《群众接待场景65例》。这65例几乎面面俱到,让每个人都可以摆在面前做为一面镜子,对照检讨自己的做法。其结果便是大大提升了人民群众对长宁法院工作的满意度。法官必须把维护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在审判工作中,必须始终坚持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这就要求法官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通过学习树立起司法为民的理念,进而用心办案、秉公断案。

            法官要具备良好的职业技能。邹碧华为改进工作,想方设法不断地创新工作机制。他创作的《要件审判九步法》折服了无数人,如今已成为无数一线法官最实用的“教科书”。法官应当炼就深厚的法律功底。审判工作非常复杂。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社会是不断向前发展的,新类型案件层出不穷,法官不能“坐吃老本”,而要像邹碧华一样行动起来,熟读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等,明确立法原意,并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审判工作,进而更好地服务于人民。

            法官要坚持审判工作的公平公正原则。邹碧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他有着一种与生俱来的公仆情怀,正是这种情怀让他始终饱含激情,成为司法事业的坚定建设者。培根曾说过:“作为法官应懂得,一次不公正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裁判毁坏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可见,要发挥审判的作用,法官就必须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工作的重要准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司法公正,包括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使胜败双方皆心服口服。

            邹碧华精神,还渗透于他深厚的学识素养和纯美的人文情怀里,渗透于26年来躬行实践诠释司法为民宗旨的征程中,为我们燃起了一盏明灯,正如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韩正评价所说,“邹碧华同志以对党的无限忠诚、对人民的无比热爱、对事业的无私奉献,为我们留下了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向邹碧华学习,感受这位“燃灯者”留在人间的光与热,做为民、奉献、敢于担当的好党员。

            学习他的为民情怀。在邹碧华看来,一个法官的使命,就是司法为民。他推动开办一系列群众方法培训班,并亲自授课。他把来访群众的事当成自家事,把群众来信当成家人来信,始终坚持每周亲自接待来访群众,耐心地倾听,用智慧和真情化解矛盾,保障群众权益。他用热心、耐心和恒心温暖了群众的心。广大党员干部当以他为范,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关注民生民情,与民同忧,与民同乐,与人民群众打成一片,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当前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树立起新时期党员干部新形象。

            学习他的奉献精神。“没事,我不累。”这是邹碧华的口头禅,为制定《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他先后召开了15次座谈会,历经34稿。他曾说,“人的一生,都有一个需要坚守的价值。理想的完满人格,应当是破除自我,将自己融入到人民中,融入到祖国的法治中。无我,党的事业不朽,如是我心。”无我之心彰显了他忠于事业、甘于奉献的精神,生动诠释了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广大党员干部当以他为范,把爱党爱国之情转化为报效祖国、服务人民、乐于奉献的实际行动,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履职尽责,用业绩与无私奉献诠释新时期党员干部的底色。

            学习他的担当之志。“敢于担当”是党员干部的职责所系、使命所在,邹碧华说,“走上这个岗位,就得承担起这个岗位的使命与责任。”他始终冲在司法改革第一线,直到生命最后一刻,人们看到了他的担当精神,听到了他的改革信念:“改革,一直是一点一点往前拱的”“背着‘黑锅’前行,是改革者必须经历的修行”。广大党员干部当以他为范,学习他务实担当、干事创业的拼搏精神,始终做到心中有责,努力做到谋事实、创业实、做人实,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作为一名干部,他以实际行动诠释了新时期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崇高追求,从他身上我们看到了一名好干部的先进事迹。“邹碧华精神”不仅仅是全国法院的宝贵财富,更是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的“方向”、前行的“明灯”。

            学习邹碧华同志,做信念坚定的好干部。坚定的信念,不仅仅是对党忠诚,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更多的是要把这种信念融于日常工作实践,把这种信念传播开来。邹碧华26年如一日,坚定于司法事业,坚定于依法治国,坚定于党的事业,以日常点滴来作一个“燃灯者”。学习碧华同志,就需要学习这种“燃灯者”精神,以坚定的信念,点亮理想之光。

            学习邹碧华同志,做为民服务的好干部。“为官一任,当造福一方”,不在于多响亮的口号,不需要多大的权利,关键要有一个为民服务的心,要勇于解决群众实际问题。邹碧华在上海市创建集电话网络、短信微信、窗口柜台服务于一体的诉讼服务平台,挂牌成立诉调对接中心,编写《群众工作接待规范》,把解决群众利益深度融入司法实践,以实际行动当好“孺子牛”。学习邹碧华同志,就需要学习这种精神,以公仆情怀,争创满意服务。

            学习邹碧华同志,做勤政务实的好干部。“实干兴邦”,好干部一定要树立求实精神,抓实事,求实效,真刀真枪干一场。邹碧华推行法官员额制,独创一套“案件权重系数”;建起法院“小总机”,安排专人接听,建立了12368热线电话雏形……“走上这个岗位,就得承担起这个岗位的使命与责任。”邹碧华用一个个实际行动践行着自己“勤政务实”的工作理念。学习邹碧华同志,就需要学习这种精神,以实干说话,交出优秀答卷。

            学习邹碧华同志,做敢于担当的好干部。“顺境逆境看襟度,大事难事看担当”,作为干部不能“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要敢于冲破阻力,敢于创新实践。面对法官员额制改革的“牛鼻子”、“硬骨头”,邹碧华力主避免两个“一刀切”,要科学考核,给年轻人留有机会。 有同事劝邹碧华“悠着点,少得罪人”。他说:“改革怎么可能不触及利益,怎么可能没有争议?该担当时必须担当。” 学习邹碧华同志,就需要学习这种精神,以担当的勇气,举起改革大旗。

            学习邹碧华同志,做清正廉洁的好干部。“世上黄金贵,清廉价更高”,作为公职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坚守内心,做到清正、清廉、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本色。邹碧华同志一生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生追求“当一名有良知的法官”,依法公正审理了上海社保基金追索案、北方证券破产案等一大批全国瞩目的重大疑难案件。其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学习邹碧华同志,就需要学习这种精神,以廉洁奉公,树立良好形象。

            斯人已逝,精神长存。公正为民、敢于担当、忠诚敬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崇法尚德、无私奉献,这是邹碧华一生的写照,更是是看得见的哲理,学习邹碧华精神,传承他“燃灯者”的光与热,净化我们的思想,提升我们的境界,转变我们的作风,让越来越多邹碧华式的好法官、好党员、好干部涌现,这,便是对邹碧华最好的纪念。

        责任编辑:韩改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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