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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弘扬邹碧华精神,做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

        刘真真

        发布时间:2015-04-22 15:09:16


            去年12月10日,年仅47岁的原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邹碧华在工作途中突发心脏病,带着对司法事业的热忱离开了人世。时间过去近3个月,法律界内外对邹碧华法官的悼念、追忆活动始终没有间断。

            在邹碧华生前同事、市高院政治部主任郭伟清的心中,邹碧华是公正为民的学者型法官;在青年法官张枫心里,他是满怀激情的博士院长,不断用实际行动践行着“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的人生格言;在律师吕红兵的记忆里,邹碧华为畅通律师与法官沟通平台所作的不懈努力,一直让他们感动和敬佩;在妻子的心中,他是阳光大男孩;在邹碧华妻子的好友严剑漪的讲述中,他还是一个淳朴的孝子、浪漫的丈夫、宽严相济的慈父;而在人民日报记者郝洪的记忆里,他则是不断推进司法公开的“前卫法官”,是温和耐心温暖他人的“燃灯者”。47岁的邹碧华,是上海法院司法改革的主要负责人,曾被评为“上海十大杰出青年”。他的微信取名“庭前独角兽”,其中“公平公正”的寓意,也是他20多年司法工作遵循的准则。他曾率先在全市搭建诉讼服务平台,挂牌成立全市首家“诉调对接中心”,他主导推动的上海法院律师服务平台,从系统上为改善律师执业环境提供了保障,而他根据工作经验提炼的“要件审判九步法”,成为青年法官的审判“宝典”。

            1984年,17岁的邹碧华从江西考入北京大学经济法系就读,毕业后进入上海高院经济庭成为一名书记员。之后,他于1999年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并从一名书记员变成了上海高院副院长。繁忙的工作之余,他发表了数十篇论文和多部专着,2011年撰写的《要件审判九步法》,被全国各地许多法院作为指导民商事审判的范本。从业二十余年,从民商法到刑法,从普通法官成长为法院领导,邹碧华遇到的境况各不相同,但优秀始终如一。在上海高级法院的工作人员看来,邹碧华堪称“完美”——他是北大的法学博士,是有口皆碑的好法官,还是田径国家一级运动员,并且从小学习美术,热爱诗歌……

            他是一个“完美主义者”,他是一个心底纯净的人。邹碧华以自己的远见卓识、法律素养和对司法事业的热忱,赢得所有人真诚的敬意。即使在一个众声喧哗的时代,一名追求卓越、敢于担当的法官,仍然是受到众人尊重的。

            邹碧华同志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他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扞卫公平正义,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此前没有人料到,一位在行政序位上排得并不算高的法官的离世,会在业内产生如此强烈的震撼效应。也因为法律界上下的一致共鸣,有媒体冠之以“邹碧华现象”。

            作为法律职业界的典型人物,邹碧华与以往看到的先进模范、榜样典型有着极大的不同。他的为人所知,不是经由传统媒体的“深入挖掘”继而得到官方认可,而是来自于其身前在工作岗位上的兢兢业业,在诸多司法实践问题上的独立判断和坚定立场。

            邹碧华溘然辞世后的一个多月里,中央主流媒体、国内门户网站以及微博、微信哀思如潮,人们纷纷表达对这位优秀法官的悼念之情。上海、北京等地举办了不同形式的追思会、座谈会。 司法界、律师界、法学理论界等不同领域的法律从业者也纷纷在网络社交媒体上表达着各自的哀悼。关于邹碧华辞世的扼腕叹息声中,有人赞叹其业务、理论能力的兼具,有人引据他对法官和律师关系的深刻洞见。这个有志于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法律人,身后赢得了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教授以及其他各类法律工作者的一致认可。诚如最高院法官何帆所言,想象中的“法律职业共同体”,终于在网络上的各种自发悼念中出现。 在生命的最后阶段,邹碧华把主要精力全部投入到大幕刚刚拉起的司法改革上。作为上海法院司法改革的操盘手之一,他身体力行地推动司法改革,虽不讳言改革之艰,却毫不畏难迎艰而上,把改革“一点一点往前拱”,只要内心笃定路径正确,没有什么好彷徨犹豫。

            从对邹碧华的不了解到慢慢熟悉,他的为人、他的事迹也深深触动了我,对他的敬佩无以言表。邹碧华法官的过早离开令人痛惜,但我相信他“燃灯者”的理想,炽热的信仰力量仍在,司法改革的事业未竟,他的事迹会召唤更多满怀职业理想的法律人接过火把点亮未来。这也是对邹碧华法官的最好告慰。人民法官邹碧华的故事处处流传,打动着知情人、旁观者,甚至去采访的记者。知其心而仰高,邹碧华用生命点亮理想之光,彰显着信仰的巨大力量。

            邹碧华是上海司法改革的实践者,习近平同志称他为“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号召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干部以他为榜样,传承“邹碧华精神”,才是对他最好的纪念。

            “邹碧华”精神就是敢想敢做,大胆突破,推陈出新。领导干部作为工作的领跑,制度决策的制定者,不能满足于现状,畏手畏脚。要结合自身实际,结合时代特点,总结经验教训,吸精华剔糟粕,处理好继承和发扬的关系,在工作方法上大胆创新,在管理思路上敢为人先,在尝试中突破,在突破中成长,在成长中形成长期管用的好方法,用最少的人力物力财力换取最大的实际效果。

            “邹碧华”精神就是忠诚为民,廉洁自律,两袖清风。几乎所有领导干部在从政之初,都是工作的佼佼者,业务能力强,政治觉悟高,综合水平棒。但当逐步晋升,手握实权的时候,个别却禁不起糖衣炮弹、金钱美色的腐蚀,忘掉宗旨意识,官商勾结,沆瀣一气。在如今反腐热潮频繁掀起的今天,“邹碧华”精神也可成为廉政的代名词,传递榜样的力量,传递公私分明、一心为公的正能量。

            “邹碧华”精神就是默默无闻,无怨无悔,忠诚敬业。朝九晚五是很多公务人员的代名词,“铁饭碗”“金饭碗”是部分百姓对行政干部的羡慕言辞,但邹碧华却把朝九晚五变成了朝五晚九,每年工作十几个小时,完全无暇顾及家人,一心扑在工作上。而所谓的“铁饭碗”“金饭碗”也成了他的无形压力,“手拿百姓俸禄就必须一心为民、无怨无悔”的誓言时刻伴随他左右。

            邹碧华精神的内核凝结了这个时代对于法治信仰、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忠诚敬业、为民情怀等高尚品格的迫切需求和真诚呼唤。敢于担当是碧华身上最宝贵、最突出的精神品质。为人民服务是“邹碧华精神”的本质。邹碧华的情怀拉近了群众对法律文化的了解。在邹碧华的精神世界中,他首先是一个有信仰的共产党人,他愿意把自己的生命,融入到群众和事业当中去。他用铁的肩膀,扛起司法改革的重担。可以说,这位人民法官向人民交出了一份沉甸甸的答卷。 正因为有坚定的信仰,他忘我地工作,以无欲之刚,成就不朽事业,为司法界留下了丰厚的精神财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邹碧华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是人民法官的杰出代表,他的事迹永远值得我们铭记,他的品格永远值得我们学习,他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传承。向邹碧华同志学习,弘扬邹碧华精神,就要像他那样坚定理想信念,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胸怀大局、忠诚履职、勤勉敬业;要像他那样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定法治信仰,恪守司法良知,使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像他那样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始终保持改革的信心和定力,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改革,与时俱进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发展进步;要像他那样始终坚持学习钻研,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妥善处理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像他那样始终恪守法官职业道德,保持司法廉洁,以崇高的思想品格和过硬的司法作风,树立起新时期党员领导干部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邹碧华投身司法事业26年,他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扞卫公平正义,坚持司法为民便民利民,依法公正审理了一大批重大疑难案件,是知名的审判业务专家,所着的《要件审判九步法》被全国各地法院作为民商事审判的范本;他敢于担当,具有强烈的改革创新意识,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推行可视化管理,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为上海法院司法改革试点乃至全国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突出贡献。他不幸离世后,在法律界和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形成了“邹碧华现象”,“法官当如邹碧华”成为社会各界的共鸣。“法官当如邹碧华”,有利于组织广大干警联系自身工作和思想实际,对照邹碧华同志的崇高精神、先进理论、工作方法和优良作风,认真查找自身差距和不足,加强党性修养,强化精神担当,激发工作热情。

            使邹碧华精神深入人心,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打造过硬法官队伍。邹碧华精神同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深入推进“一乡一庭”建设、法官进社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等司法利民便民机制,推进法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敢于啃下改革“硬骨头”,始终保持改革的信心和定力,与时俱进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发展进步。要始终坚持学习钻研,妥善处理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

            我们要把握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的精神实质,而且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扬邹碧华同志的先进精神,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实实在在地做好交办的各项工作。大力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积极弘扬邹碧华精神,全面推进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努力培养造就一大批邹碧华式的好法官、好干部。

            弘扬邹碧华精神,做公正为民的好法官。自邹碧华大学毕业之日起,他就一直牢记着母亲的嘱咐:“你要做一个有良知的法官”。终其一生,邹碧华都在为达成母亲的要求竭尽全力。事实证明,“有良知的法官”正是对他人生境界、公仆情怀的最好概括,是他一生兢兢业业服务于人民群众的真实写照。

            在邹碧华眼中,群众的事从来都没有小事,每一个看似不起眼的诉求、每一点细枝末节处的权益,都需要实事求是、锱铢必较。他亲自关心一对老夫妻为身患白血病的孙子帮助他们寻求法律救助的故事。这对老夫妻是5年前来到法院起诉,当时他们年仅5岁的孙子身患白血病,孩子的亲生父母以种种理由推卸抚养义务。这对窘迫的老夫妻迫于无奈找到了法院要求剥夺孩子父母的法定监护权。经过诉讼,孩子的父亲最终同意支付抚养费。如今,这个孩子奇迹般地长到了10岁,病情控制地也很稳定。邹碧华把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和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紧密结合在一起,为了让公平正义的阳光能够照耀到每一个群众他付出自己全部心力,以至“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句古语竟悲壮地在他身上一语成谶。每一名政法干警都应该学习邹碧华不朽的精神,继承他未竟的事业,把邹碧华的公心和理想发扬光大,让他爱民如子的公仆情怀和播撒公平正义的崇高信念。

            弘扬邹碧华精神,做敢于担当的好干部。邹碧华是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涌现出来的先进,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典型。作为司法改革的“燃灯者”,他用年仅47岁生命迸发的光和热,温暖改革路上的同行者,照亮司法改革之路。党员干部向邹碧华学习,最重要的就是要学习他那敢于担当抓改革的精神和毅力。在成绩面前不揽功,在问题面前不退缩,把应承担的任务承担好,把应完成的使命完成好,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不平凡的业绩。为了推动上海司法“员额制”的改革,邹碧华坚持打破论资排辈,敢于较真碰硬,择优保留33%的“精英法官”。他不止一次说过:“改革怎么可能不触及利益,怎么可能没有争议。对上,该争取时要争取;对下,该担当时必担当。”党员干部向邹碧华学习,就要像他那样在干事创业中不怕苦畏难、不打退堂鼓,而要敢于直面困难、正视矛盾,同干部群众一起研究办法、采取措施,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啃下硬骨头,善于在化解矛盾、排解难题中提高能力、推动改革。要全身心克难,不管困难再大、任务再重、矛盾再多,都要坚定必胜信心和决心,知难而进不言难,迎难而上不畏难,攻坚克难解难题,始终有一种敢闯敢试敢冒的激情和锐气,勇于探索不怕失败,敢于攻坚不怕风险,善于突破不怕挫折。当下在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征程上,更需要千千万万像邹碧华那样的党员干部,甘当勇于改革的“燃灯者”,忠诚敬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只有这样,才能凝聚推动改革的强大合力,早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邹碧华法官的离世,是法院系统、律师界、法律人共同的损失。他以一个法官的身份赢得整个法律界的尊敬!如此哀荣,实属罕见。天妒英才,一生忙碌的邹碧华先生忙碌地离开人世,但他的精神将永远传承,并不断发扬光大。

            作为新入职的基层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最后想以一位80后广东法官写给他的诗作为对他的奠念:

            “你使许多事情发芽

            而自己被冬天拂去如落叶

            十二月十日,上海小雨

            船到江心

            操桨者骤然沉默

            耳边只余风声

            独角兽回到了寓言里

            谁来驮负巨大的词语

            ——有的人说会放弃;

            ——有的人说会继承。”

        责任编辑:韩改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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