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玉生危险驾驶罪一案
发布时间:2014-10-28 17:42:36
案由:危险驾驶
开庭时间:2014-10-27 10:42
开庭地点:第一审判庭
基本案情:2014年8月17日23时50分许,被告人程玉生驾驶豫GHD772号两轮摩托车沿36563688_手游365_365bet官网备用僧故乡小佛村至西竹村的一条生产路,自西向东行驶至大佛村南地时,与相向行驶由马贵梅驾驶的无号牌两轮摩托车发生相撞,造成马贵梅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鉴定,被告人程玉生属醉酒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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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公网安备 410726020001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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