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新峰盗窃罪一案
发布时间:2014-10-28 17:41:18
案由:盗窃
开庭时间:2014-10-27 09:30
开庭地点:第一审判庭
基本案情:2014年9月14日20时许,被告人杨新峰趁还害人杜兰功家中无人之际进入院内,将被害人杜兰功家中院内的一辆小鸟电动车盗走,后将该电动车藏匿于杨新增家中。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72602000121号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