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征、常建胜盗窃罪、李岩、李春华、刘建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
发布时间:2014-10-21 16:34:59
案由: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开庭时间:2014-10-20 09:27
开庭地点:第一审判庭
基本案情:2013年7月,2013年12月,2014年1月,被告人常征共参与盗窃10次,价值75219.88元,被告人常建胜共参与盗窃6次,价值51026元。被告人李岩、李春华、刘建凡明知赃物还积极予以收购、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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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公网安备 410726020001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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