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法院以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学习和教育,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观念,不断创新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一、全面加强立案工作,严格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设立诉讼引导员,随时解答当事人的法律咨询,进行判前释法,诉前调解;完善落实诉讼风险提示和举证责任告知制度,方便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实行电话预约立案和人民法庭代为立案,解决行动不便或偏远乡村当事人立案难问题;公示诉讼费收取标准、设立司法政务栏,方便了群众咨询和监督;在未设立人民法庭的乡镇设置巡回点或诉讼便民工作室,适时进行巡回审理、巡回立案;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实际的需求出发,公开承诺2009年办理的十件实事,并制成版面在立案大厅和五个人民法庭予以公示,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大力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该院以深入开展调解年活动和企业服务年活动为契机,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方便群众巡回审理,依靠群众注重调解,加大巡回审判力度,进一步创新调解工作方式方法,及时有效化解人民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满足人民群众司法要求。
三、加强涉诉信访工作规范化管理,切实解决信访人实际困难。该院制定了“涉诉涉执信访工作办法”,把信访工作引上规范化、程序化轨道。要求干警怀着最深厚的感情倾听信访人诉求,以最大的耐心向当事人释明法律规定,做好思想工作,要百分之百地满足信访人合理诉求,力求信访人满意,息诉罢访。
四、大力推行公开审判,增加审判工作透明度。除法律规定不宜公开审理的案件外,一律公开审判;在委托审计、评估、拍卖、变卖等活动中,推行阳光操作,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司法廉洁。加强党性教育和警示教育,常思“权从何来、权为谁用、为谁执法、为谁掌权”,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政保证金、廉洁台账等制度,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