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延津法院执行局干警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奔赴异地,成功扣押被执行人名下车辆一台,有力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2020年1月,某汽车销售公司公司诉张某追偿权纠纷一案,经延津法院审理,判决张某给付某汽车销售公司欠款、利息及违约金共计77437.2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仍未履行,原告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经过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除车辆外,名下再无其他可执行财产。执行干警遂依法作出查封该车辆的裁定。但因车辆流动性大,一直无法确定车辆具体位置,使得该案的执行一度陷入僵局。“法官,您好!我是该案件申请人,被执行人的车辆正在南阳市方城县某处停放,请求你们尽快前来扣押……”近日,执行干警接到了申请人的电话,便立即组织干警,赶往车辆所在的地区,查找该车下落。
异地扣押
几经周折,执行干警在南阳市方城县某停车场发现案涉车辆,在查看车况时,被执行人也来到现场,执行干警向其出示了工作证件和扣押法律文书,告知被执行人阻碍执行的严重法律后果。经过耐心释法明理,最终被执行人主动交出车钥匙,执行干警成功将该车辆扣押至36563688_手游365_365bet官网备用人民法院。
编后语
“查人找物难”、“财产变现难”一直是困扰法院执行工作的瓶颈,不仅关乎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实现,更关乎全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当事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模糊,更需要法官耐心梳理和多方查找核实。2022年以来,延津法院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持续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多次开展异地扣押行动,以实际行动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及时兑现,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