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铃铃......“喂,你好,这是张明家吗?我是法院刑庭……”“是,我就是,你是张法官,我知道,放心吧,放心吧,我已安全到家了,你们也下班吧,谢谢,谢谢!”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在2007年10月30日下午2时,因工地施工时,被害人张胜利的姐夫开吊车时不慎将水泥掉落到被告人刘波身上,二人发生口角。4时许,张胜利同他人到工地时听说此事随找刘波理论,发生口角,继而打斗。期间,张胜利的姐夫被打伤,张胜利被刘波从二楼阳台推下来,摔成轻伤。在侦查阶段,张胜利的姐夫与致伤人达成协议,赔了7500元。张胜利的民事调解工作一直在进行,但由于赔偿数额没有达成一致,案件到延津法院之后,张胜利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由于其一直在外地工地施工,委托其父张明处理此事。张明一辈子走南闯北,也经常在外施工,因儿子受伤才回来,与其儿子均有相关的施工资质证明,是一个性格倔强、认死理的老人,因其索要的护理、误工费较高,双方对此争执较大,又因被告人取保候审,张明介入此案后,抵触情绪颇大,认为被告人连伤二人,把他儿子从二楼推下来,有故意杀人之嫌;把其女婿致伤,只赔7500元太少,他们爷三个都在建筑工地干活,并且都有建筑相关资质证明,儿子、女婿开修吊车,工资相当高,原来其女婿达成的调解协议不应算数,推翻另赔,还应追究其他与刘波在一起的人的刑事责任,否则,他就去北京上访告状,还坚决要求将被告人收监。因认为司法机关偏袒被告人,对承办法官也持不信任态度。而被告方认为,张胜利的姐夫不是他打的,虽然他把张胜利致伤,但事出有因,当时对方的人中有一人用砖头砸了他的头,他的头一蒙才失手将被害人推下楼,被害人要40万元赔偿款是讹人。调解工作陷入僵局,而在庭审中,被害人所提供的赔偿证据不能充分证明其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刑庭法官耐心地对被害人讲解证据不力的不利后果,又冒酷暑到郑州、到新乡工地去落实、去调查,一趟、两趟、三趟……火辣辣的太阳烤得大地冒烟,晒得两鬓汗滴直流,工地上的瓦砾将法官的脚割伤……倔强的张明被法官的诚意所打动,同意调解,最终双方以60000元达成协议。当赔偿款送到法院时,已是深夜,承办法官又找来验钞机,协助对赔偿款验了真假,张明接到钱后,动情地说:“我原想着你们都在向着他,我们老百姓取证不知咋取,要钱不知咋要,钱反正要不回,就故意多要点,我准备下半辈子啥都不干,就跑这事了,赔不了钱就上访,谁知你们这么尽心,我真服你们了,天下真有说理的地儿,我以后再也不说上访的话了,有冤就来法院申。”张明拿钱回到家之后,已是深夜,承办法官还专门打电话询问他安全到案后,才放心回家。一起上访隐患火苗就这样被平息了。